现将办理2009年秋季我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加分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的人员于10月20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公务员局流动调配处(省政府大院8号楼510室)办理加分手续。
2、请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并于200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的人员),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做好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的有关加分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0日前到福州市东大路人才大厦12层1207室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办理加分政策手续,不在榕的人员以传真方式提交材料,联系电话:0591-87565225,联系人:苏武。
3、请符合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相关文件有关加分条件的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可参照执行,不含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0日前到福州市东街花园里1号团省委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办理加分手续,不在榕的志愿者以传真方式交材料,联系电话:0591-87541205,联系人:吴敏玲。
4、请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设置的加分条件(详见招聘单位的岗位信息)的人员于10月20日前及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加分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应认真汇总审核,并于10月21日上午10:00前将有关加分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报送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
5、2009年10月21日——10月23日省人事厅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员进行公示,若有遗漏的人员可于10月23日下午5:00前(正常上班时间)及时联系省公务员局流动调配处,并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洪 联系电话:0591-87833713
受理以上手续的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